医保病人就诊指南
一、挂号
已参保人员至门诊预检分诊台咨询挂号科别,挂号时请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于人工窗口或自助机上挂号。
二、缴费
1.门诊一类慢病患者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自助机或门诊收费窗口缴纳费用。
2.普通医保患者、门诊二类慢性病医保患者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自助机缴纳费用。
三、办理入院
需住院治疗的医保病人,医生开具的入院凭证到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出入院结算窗口办理入院手续,请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注:意外伤害患者需等医保驻院代表审核),工作人员刷医保卡办理好入院手续后会将社保卡归还,请妥善保管社保卡。在住院期间,医保卡不得用于其它地方,否则会影响此次住院报销。入院时按规定交纳住院押金。住院期间应按住院总费用的 40% ~ 60% 及时补交押金。
四、办理出院
出院时请持医保卡、出院记录、费用清单、押金收据到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出入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手续,医保报销的金额由医院垫付,个人仅需支付由患者自付的费用。
五、哪些参保人不得以医保身份办理入院手续?
1.打架斗殴、违法犯罪、酗酒、自杀或自残的;
2.交通事故的;
3.施行美容或者对先天性残疾进行矫正治疗的;
4.经查冒用他人医保卡住院的;
5.工伤、旧疾复发所发生医疗费用;
6.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