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须知及流程
办理复印要求和流程:
一、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办理病案复印
需要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一)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
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
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公检法等机关复印患者病历同样须提供
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
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
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
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
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
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二、建议申请复印的病历资料内容申请复印下列资料:(请在口内打“√”)
注:具体复印内容咨询当地有关部门(医保、保险),以上为我院建议复制内容,仅供参考。
二、申请病案复印方式:
现场病历复印流程:
1.已归档病历:前往病案管理办公室(新院区门诊三楼)填写《病历查阅复印申请书》→病案管理人员核对证明材料一审批一复印(非近期病案需下个工作日)一缴费→取复印资料。
2.当天出院、未归档以及纠纷病历:在医患办填写《病历资料
复制申请书》一医患办人员审批一
三、病案复印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